依据《建设工程分类标准》[GB50359—2010]的规定,建筑工程按照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工程、工业建筑工程、构筑物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等。
建筑工程按照组成结构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、主体结构工程、建筑屋面工程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室外建筑工程。
建筑工程按照空间位置分为地下工程、地上工程、水下工程、水上工程等。
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分为居住建筑、办公建筑、旅馆酒店建筑、商业建筑、居民服务建筑、文化建筑、教育建筑、体育建筑、卫生建筑、科研建筑、交通建筑、人防建筑等。
居住建筑按使用功能不同可分为别墅、公寓、普通住宅、集体宿舍等;按照地上层数和高度分为低层建筑(1-3层)、多层建筑(4-6层)、中高层建筑(7-9层)和高层建筑(10层以上)。
办公建筑按地上层数和高度分为单层建筑、多层建筑(2层以上但不超过24米)、高层建筑(8层以上,高度24米-100米)、超高层建筑(30层以上,高度100米以上)。
工业建筑工程分为厂房(机房)、仓库、辅助附属设施等。
仓库按用途划分,包括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成品库、原材料库、物资储备库、冷藏库等。
厂房(机房)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和机房等,按照高度和层数分为单层厂房、多层厂房(2层以上,24米以下)和高层厂房(2层以上,24米以上),按照跨度分为大型(30米以上)、中型(15~30米)、小型(15米以下)。
构筑物工程分为电视塔(信号发射塔)、纪念塔(碑)、广告牌(塔)、水工构筑物、工业构筑物等。
水工构筑物分为沟、池、沉井、水塔等。
工业构筑物工程分为冷却塔、锅炉、烟囱、烟道、井架、井塔、筒仓、栈桥、架空索道、装卸平台等。
构筑物按高度分为大型(120米以上)、中型(25~120米)、小型(25米以下)。